## 确保人人享有充足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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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引言 — 要点与宏观背景
- 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医疗进步使居民寿命提升；目标是十年内达到高收入国家标准。  
- 社会保障支出在2010年代翻了一倍，达到了GDP的8%。  
- 家庭为应对不时之需大量储蓄，家庭储蓄率高于绝大多数经济体。  
- 统筹不足：缴款与福利标准、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导致风险分担有限、覆盖与实施存在脱节。  
- 改革主线：扩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居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并扩大参保覆盖面；推进统筹以改善风险分担；发展第三支柱为“零工”与灵活就业者提供退休储蓄渠道。

### B. 人口趋势
- 城市化与老龄化：1990年农村人口占比超过70%；目前城市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3%。  
- 家庭平均规模与1990年相比减少了三分之一。  
- 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与预期寿命增加共同推动快速人口老龄化。

### C. 社会保障体系：结构、发展与挑战 — 主要事实
- 体系构成：公共社会保险体系与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与工伤保险。  
- 养老和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与居民（农村居民及无业城镇居民）设有单独计划。  
- 2020年底，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2020年底参与生育保险的妇女人数为2.36亿。  
- 覆盖率扩展显著：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由2000年不足3%增至2020年的96%以上。  
- 与其他大型新兴市场国家（巴西、俄罗斯、阿根廷、土耳其）相比，社会保障支出仍偏低。  
- 体制分散：中央制定政策、地方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缴费率与福利金额，导致地区间差异大。  
- 筹资来源：单位与职工缴款以及政府财政转移；自2015年以来中央降低了用人单位缴款指导费率，政府估计由此减少的缴款达GDP的近1%。  
- 缴款不足导致省级基金出现资金缺口；政府对社会保险的补贴已增加到GDP的2%左右，占社会保险总支出的1/4。  
- 省级统筹进展缓慢：31个省中只有7个在省内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真正省级统筹。  
- 中央调剂基金（CAF）机制（2018年设立）：2020年各省转入中央调剂基金的金额约占省级基金总收入的4%；7个省为净贡献者；3个省净转移额为零（贵州、西藏、云南）；中西部其余22个省为净受益者；中央调剂基金使9个省份的基金收入增加了5%或以上。
- 参保人数与财政支出（参保人数单位：百万；财政支出单位：占GDP的百分比）：  
  - 养老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456.2；财政支出 : 5.0  
  - 养老保险（居民）：参保人数 : 542.4；财政支出 : 0.3  
  - 医疗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344.6；财政支出 : 1.25  
  - 医疗保险（居民）：参保人数 : 1,016.8；财政支出 : 0.8  
  - 劳动保障相关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267.6；财政支出 : 0.1  
  - 失业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216.9；财政支出 : 0.2  
  - 最低收入保障（“低保”）城镇居民：参保人数 : 8.1；财政支出 : 0.1  
  - 最低收入保障（“低保”）农村居民：参保人数 : 36.4；财政支出 : 0.2

### D. 社会保险：旨在提高家庭经济保障水平的改革举措 — 关键分析与建议
- 多层次养老体系：第一支柱（公共）主导，含三个公共计划；第二支柱为众多小型职工养老计划；第三支柱为自愿个人退休账户。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主体）要点与建议：  
  - 结构：现收现付的基本养老金与强制性固定缴款个人账户并存；目标为缴款年限达35年的个人实现50%至60%的替代率；2019年该比率为53%。  
  - 若不改革，城镇职工养老金开支在未来30年将几乎增加两倍：从2019年占GDP的5%增至2050年占GDP的14%。  
  - 建议：逐步、统一将退休年龄上调到65岁，并将未来调整与预期寿命挂钩；公布福利的指数计算公式并考虑将福利与CPI与实际工资变化部分挂钩（例：实际工资的2/3）；禁止“补缴”（buy in）选项以防增加长期负债与滥用。  
- 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点与建议：  
  - 2014年合并新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目标实现15%-30%的替代率。  
  - 充足率偏低：2020年月平均养老金福利支付额仅为170元人民币；中央设定的农村绝对贫困线为每月192元人民币。  
  - 地区不平等显著：2018年上海参保者月平均福利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4倍。  
  - 建议：在养老金低于绝对贫困线的地区，将养老金至少提高到绝对贫困线上 — 若将2020年居民月均社会养老金定在贫困线上，将多支出450亿元人民币（占GDP的0.05%），使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养老金平均增加近14%。可将增加部分定向于低于贫困线领取者以改善不平等。  
- 医疗保险要点与建议：  
  - 2019年医疗支出约占GDP的6.7%。个人自费支出已从60%降至约30%。政府人均补贴从2011年的200元增加到2021年的580元。2019年政府补贴约为0.6万亿元人民币，占政府医疗卫生总支出的三分之一。  
  - 改革方向：通过集中采购显著降低药物价格（平均下降50%以上）；扩大个人账户用途；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考虑。  
  - 建议：考虑提高医疗费用报销上限；建立国家补充医疗保险计划以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外的费用并对贫困人口提供补贴。  
- 失业保险要点与建议：  
  - 覆盖与给付不足：覆盖限于城市企业与公共机构职工；城镇职工参保率不足五成；仅20%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可获失业保险金；大量农民与非农业劳动者未被纳入。  
  - 给付远低于平均工资（示例：在北京，按最低工资2,200元/月和70%给付比率，保险金为1,540元/月，仅为平均个人工资的五分之一）。农民工仅能获得更低的一次性保险金。  
  - 改革进展：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通全国统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平台并简化申领流程。  
  - 建议：将保险费征收移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并强制信息共享；建设集中风险分担并统一支付；为贫困省份提供补贴改善技术基础；扩大覆盖（外包人员、自谋职业者）；调整保险缴费与保险金计算基数并增加保险金水平；考虑永久免除或缩短最低缴款期限。

### E. 社会救助：向弱势家庭提供更好的支持
- 覆盖广但充足性低：社会救助覆盖几乎覆盖最低五分位数内所有家庭，但常规支出不到GDP的1%；对最低五分位数家庭的转移总额不足其转移前收入的30%。  
- “低保”制度特征：由民政部制定指导并主要由县级政府实施；各地标准与计算方法差异大；参与人数相对较少且下降（4,400万）。示例计算：当地生活水平1,200元/人/月，三口之家月收入3,000元，则补助为600元/月（1200*3 - 3000 = 600）。  
- 其他小规模定向项目包括应急救助、住房、教育、失业、医疗补助与价格补贴。  
- 建议与创新：  
  - 通过上调当地设定比例提高低保的充足率。  
  - 考虑基于规则的自动转移支付（以宏观经济触发因素如失业率上升自动扩大定向财政转移）；IMF 2020年4月《世界经济展望》估算：在自然失业率基础上，失业率每增加0.5个百分点，应当增加GDP的0.7%作为定向财政转移以资助经济困难家庭。  
  - 制定儿童救助（津贴）计划以支持“三孩政策”，并指出中低收入国家儿童福利支出平均约占GDP的0.4%，高收入国家为GDP的1.7%。  
  - 利用数字人民币和相关技术扩大试点以提高转移支付效率：试点可直接将中央转移款项划拨至低收入者的“硬件”数字钱包，从而简化层级并覆盖无手机人群；深圳试点已验证可行性。

### F. 储蓄、社会保障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 社会保障覆盖不足与申领难度促使家庭累积预防性储蓄，抑制消费。已有研究表明向农村居民支付养老金已促进其消费支出（研究：Zhao & Li；Zheng & Zhong）。  
- 第三支柱（自愿个人养老金）作用与政策工具：  
  - 中国基金型养老金资产水平相对偏低；第三支柱可提供长期储蓄渠道并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可能促使家庭整体储蓄率下降。  
  - 目标群体包括无法通过用人单位获得城镇职工养老金的“零工”劳动者。  
  - 已有政策与试点：2018年税收递延型产品试点效果未达预期；2021年6月CBIRC推出为期一年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人社部计划推动建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当局筹建国家养老金公司以管理合格商业投资产品。  
  - 第三支柱建设要点：确定总体结构（政府机构或受监管商业公司或并入第二支柱）；建立专属账户、财政激励、合格投资产品清单、宣传教育、分销渠道与风险管理能力；开发衍生品以对冲利率与长寿风险；对低收入者，政府提供上限内配套补贴可能更有效。

### G. 结论 — 综合政策优先与财政可持续性
- 统一、基于规则并自动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能支持高质量与包容性增长、增强劳动力流动性并减少家庭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助力经济再平衡并降低对碳密集型产业的依赖。  
- 优先改革领域：居民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同时推进全国统筹与风险分担（重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持续性、提高医疗保险给付、引入儿童补助、发展第三支柱）。  
- 财政支撑：改革成功取决于持续且充足的资金支持；改革可提高公众信心、提升参保意愿并增加缴款收入。可通过提高税收累进性与扩大税基、调整支出优先顺序来增强资金来源；在社保内部亦可通过调整改革优先级（如优先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资金再分配以支持其他领域。

### 附表：建议的改革内容（要点摘录）
- 社会保险体系：实现按保险类型先省级统筹再全国统筹；开发信息技术与补贴贫困地区；将缴款征收责任转移到地方税务机关；放宽或消除农民工取得居住证的障碍；考虑把零工纳入社会保险。  
- 城镇职工养老金：上调统一退休年龄并挂钩预期寿命；公布养老金指数化公式；可考虑调整福利指数化方法；严格废除补缴选项。  
- 居民养老金：在养老金低于绝对贫困线的地区将养老金至少提高到贫困线。  
- 第三支柱养老金：提出全面方法并推出政府监管、私营管理的自愿型养老保险；考虑专属账户、明确激励与多种合格投资产品；加强宣传教育以确保公平机会与低费率。  
- 医疗保险：考虑提高报销上限；建立国家补充医疗保险并对贫困人口提供补贴；允许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节余来支付家庭成员的基本医保费。  
- 失业保险：调整缴费与保险金计算基数；农民工福利与城镇职工同等化；考虑永久免除或缩短最低缴款期限。  
- 社会救助：借鉴他国经验制定儿童津贴计划；增加最低收入保障（低保）福利水平。

*Source: 1chnca2022002 — “确保人人享有充足的社会保障”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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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人人享有充足的社会保障

### A. 引言 — 要点与宏观背景
- 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医疗进步使居民寿命提升；目标是十年内达到高收入国家标准。  
- 社会保障支出在2010年代翻了一倍，达到了GDP的8%。  
- 家庭为应对不时之需大量储蓄，家庭储蓄率高于绝大多数经济体。  
- 统筹不足：缴款与福利标准、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导致风险分担有限、覆盖与实施存在脱节。  
- 改革主线：扩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居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并扩大参保覆盖面；推进统筹以改善风险分担；发展第三支柱为“零工”与灵活就业者提供退休储蓄渠道。

### B. 人口趋势
- 城市化与老龄化：1990年农村人口占比超过70%；目前城市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3%。  
- 家庭平均规模与1990年相比减少了三分之一。  
- 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与预期寿命增加共同推动快速人口老龄化。

### C. 社会保障体系：结构、发展与挑战 — 主要事实
- 社会保障由公共社会保险体系与社会救助体系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与工伤保险。  
- 养老和医疗保险分别针对城镇职工与居民（农村居民及无业城镇居民）设有单独计划。  
- 2020年底，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2020年底参与生育保险的妇女人数为2.36亿。  
- 覆盖率扩展显著：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由2000年不足3%增至2020年的96%以上。  
- 尽管支出翻倍，但相对其他大型新兴市场国家（巴西、俄罗斯、阿根廷、土耳其），中国社会保障支出仍偏低。  
- 体制分散：中央制定政策、地方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缴费率与福利金额，导致地区间差异大。  
- 筹资来源：单位与职工缴款以及政府财政转移；自2015年以来中央降低了用人单位缴款指导费率，政府估计由此减少的缴款达GDP的近1%。  
- 缴款不足导致省级基金出现资金缺口；政府对社会保险的补贴已增加到GDP的2%左右，占社会保险总支出的1/4。  
- 省级统筹进展缓慢：31个省中只有7个在省内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真正省级统筹。  
- 中央调剂基金（CAF）机制（2018年设立）：2020年各省转入中央调剂基金的金额约占省级基金总收入的4%；7个省为净贡献者；3个省净转移额为零（贵州、西藏、云南）；中西部其余22个省为净受益者；中央调剂基金使9个省份的基金收入增加了5%或以上。

- 图中（图2）参保人数与财政支出（注：参保人数单位：百万；财政支出单位：占GDP的百分比）：
  - 养老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456.2；财政支出 : 5.0  
  - 养老保险（居民）：参保人数 : 542.4；财政支出 : 0.3  
  - 医疗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344.6；财政支出 : 1.25  
  - 医疗保险（居民）：参保人数 : 1,016.8；财政支出 : 0.8  
  - 劳动保障相关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267.6；财政支出 : 0.1  
  - 失业保险（城镇就业人员）：参保人数 : 216.9；财政支出 : 0.2  
  - 最低收入保障（“低保”）城镇居民：参保人数 : 8.1；财政支出 : 0.1  
  - 最低收入保障（“低保”）农村居民：参保人数 : 36.4；财政支出 : 0.2  

### D. 社会保险：旨在提高家庭经济保障水平的改革举措 — 关键分析与建议
- 多层次养老体系：第一支柱（公共）主导，含三个公共计划；第二支柱为众多小型职工养老计划；第三支柱为自愿个人退休账户。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主体）：
  - 结构：由现收现付的基本养老金与强制性固定缴款个人账户组成；目标是为缴款年限达35年的个人实现50%至60%的替代率。2019年该比率为53%。  
  - 若不改革，城镇职工养老金开支在未来30年将几乎增加两倍：从2019年占GDP的5%增至2050年占GDP的14%。  
  - 建议（提升可持续性）：  
    - 逐步、统一将退休年龄上调到65岁，并将未来调整与预期寿命挂钩。  
    - 公布福利的指数计算公式并考虑将福利与CPI与实际工资变化部分挂钩（例：实际工资的2/3）。  
    - 禁止“补缴”（buy in）选项以防增加长期负债与滥用。  
- 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2014年合并新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目标实现15%-30%的替代率。  
  - 充足率偏低：2020年月平均养老金福利支付额仅为170元人民币；中央设定的农村绝对贫困线为每月192元人民币。  
  - 地区不平等显著：2018年上海参保者月平均福利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4倍。  
  - 建议：在养老金低于绝对贫困线的地区，将养老金至少提高到绝对贫困线上 — 若将2020年居民月均社会养老金定在贫困线上，将多支出450亿元人民币（占GDP的0.05%），使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养老金平均增加近14%。可将增加部分定向于低于贫困线领取者以改善不平等。  
- 医疗保险：
  - 2019年医疗支出约占GDP的6.7%。个人自费支出已从60%降至约30%。政府人均补贴从2011年的200元增加到2021年的580元。2019年政府补贴约为0.6万亿元人民币，占政府医疗卫生总支出的三分之一。  
  - 改革方向：通过集中采购显著降低药物价格（平均下降50%以上）；扩大个人账户用途；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考虑。  
  - 建议：考虑提高医疗费用报销上限；建立国家补充医疗保险计划以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外的费用并对贫困人口提供补贴。  
- 失业保险：
  - 覆盖与给付不足：覆盖限于城市企业与公共机构职工；城镇职工参保率不足五成；仅20%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可获失业保险金；大量农民与非农业劳动者未被纳入。  
  - 保险金给付与基数设计导致给付远低于平均工资（示例：在北京，按最低工资2,200元/月和70%给付比率，保险金为1,540元/月，仅为平均个人工资的五分之一）。农民工仅能获得更低的一次性保险金。  
  - 改革进展：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通全国统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平台并简化申领流程。  
  - 建议：将保险费征收移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并强制信息共享；建设集中风险分担并统一支付；为贫困省份提供补贴改善技术基础；扩大覆盖（外包人员、自谋职业者）；调整保险缴费与保险金计算基数并增加保险金水平；考虑永久免除或缩短最低缴款期限。

### E. 社会救助：向弱势家庭提供更好的支持
- 覆盖广但充足性低：社会救助覆盖几乎覆盖最低五分位数内所有家庭，但常规支出不到GDP的1%；对最低五分位数家庭的转移总额不足其转移前收入的30%。  
- “低保”（最低收入保障）：
  - 由民政部制定指导并主要由县级政府实施；各地标准与计算方法差异大。示例计算：当地生活水平1,200元/人/月，三口之家月收入3,000元，则补助为600元/月（1200*3 - 3000 = 600）。  
  - 参与人数相对较少且下降（4,400万），因此适度提高救助金额对预算影响有限却能显著提高救助力度。  
- 其他小规模定向项目包括应急救助、住房、教育、失业、医疗补助与价格补贴。  
- 建议与创新：  
  - 通过上调当地设定比例提高低保的充足率。  
  - 考虑基于规则的自动转移支付（以宏观经济触发因素如失业率上升自动扩大定向财政转移）；IMF 2020年4月《世界经济展望》估算：在自然失业率基础上，失业率每增加0.5个百分点，应当增加GDP的0.7%作为定向财政转移以资助经济困难家庭。  
  - 制定儿童救助（津贴）计划以支持“三孩政策”，并指出中低收入国家儿童福利支出平均约占GDP的0.4%，高收入国家为GDP的1.7%。  
  - 利用数字人民币和相关技术扩大试点以提高转移支付效率：试点可直接将中央转移款项划拨至低收入者的“硬件”数字钱包，从而简化层级并覆盖无手机人群；深圳试点已验证可行性。

### F. 储蓄、社会保障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 社会保障覆盖不足与申领难度促使家庭累积预防性储蓄，抑制消费。亚洲其他国家（日本、韩国）储蓄率下降与社会保障改善相关证据存在。对中国，向农村居民支付养老金已促进其消费支出（研究：Zhao & Li；Zheng & Zhong）。  
- 第三支柱（自愿个人养老金）可作为公共养老金的补充：
  - 中国基金型养老金资产水平相对偏低（图示对比）；第三支柱可提供长期储蓄渠道并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可能促使家庭整体储蓄率下降。  
  - 吸引对象包括无法通过用人单位获得城镇职工养老金的“零工”劳动者。  
- 已有政策与试点：2018年税收递延型产品试点效果未达预期；2021年6月CBIRC推出为期一年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人社部计划推动建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当局筹建国家养老金公司以管理合格商业投资产品。  
- 第三支柱建设要点：确定总体结构（政府机构或受监管商业公司或并入第二支柱）；建立专属账户、财政激励、合格投资产品清单、宣传教育、分销渠道与风险管理能力；开发衍生品以对冲利率与长寿风险。对低收入者，政府提供上限内配套补贴可能更有效。

### G. 结论 — 综合政策优先与财政可持续性
- 统一、基于规则并自动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能支持高质量与包容性增长、增强劳动力流动性并减少家庭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助力经济再平衡并降低对碳密集型产业的依赖。  
- 优先改革领域：居民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同时推进全国统筹与风险分担（重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持续性、提高医疗保险给付、引入儿童补助、发展第三支柱）。  
- 财政支撑：改革成功取决于持续且充足的资金支持；改革可提高公众信心、提升参保意愿并增加缴款收入。可通过提高税收累进性与扩大税基、调整支出优先顺序来增强资金来源；在社保内部亦可通过调整改革优先级（如优先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资金再分配以支持其他领域。  

### 附表：建议的改革内容（要点摘录）
- 社会保险体系：实现按保险类型先省级统筹再全国统筹；开发信息技术与补贴贫困地区；将缴款征收责任转移到地方税务机关；放宽或消除农民工取得居住证的障碍；考虑把零工纳入社会保险。  
- 城镇职工养老金：上调统一退休年龄并挂钩预期寿命；公布养老金指数化公式；可考虑调整福利指数化方法；严格废除补缴选项。  
- 居民养老金：在养老金低于绝对贫困线的地区将养老金至少提高到贫困线。  
- 第三支柱养老金：提出全面方法并推出政府监管、私营管理的自愿型养老保险；考虑专属账户、明确激励与多种合格投资产品；加强宣传教育以确保公平机会与低费率。  
- 医疗保险：考虑提高报销上限；建立国家补充医疗保险并对贫困人口提供补贴；允许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节余来支付家庭成员的基本医保费。  
- 失业保险：调整缴费与保险金计算基数；农民工福利与城镇职工同等化；考虑永久免除或缩短最低缴款期限。  
- 社会救助：借鉴他国经验制定儿童津贴计划；增加最低收入保障（低保）福利水平。

*撰稿人：John Ralyea；内容基于 IMF 国别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确保人人享有充足的社会保障”章节。*

### Section 2

### 1chnca2022002 - Section 2

### 家庭储蓄及其驱动因素：要点与引言
- 在疫情冲击下，中国私人部门消费增长滞后于GDP的其他组成部分；2020年私人部门消费占实际GDP的份额显著下降，并且复苏速度仍慢于GDP的其他组成部分。  
- 疫情期间家庭储蓄率上升：家庭储蓄率在2020年达到35%，明显高于疫情前的30%。  
- 2020年家庭消费支出年增长率一度落后人均可支配收入6.3个百分点。  
- 城市与农村、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储蓄率差异显著：城市家庭储蓄率显著高于农村家庭；高收入家庭储蓄率高且在2020年增幅更大。  
- 城市与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额从2009年的1.1万元人民币增至2020年的2.7万元人民币（绝对差扩大近3倍）。  
- 本节基于地级市宏观数据及家庭微观数据，重点分析疫情期间储蓄率上升的短期驱动因素，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 潜在驱动因素概览（疫情期间）
- 主要关注：社会保障与医疗支出覆盖不足、家庭债务上升、家庭资产状况（尤其住房所有权）、收入不平等及疫情放大效应。  
- 分析方法：使用296个地级市横截面数据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面板数据，通过固定效应面板回归估计债务效应与财富效应对储蓄率的影响。  
- 注：章节中的实证分析旨在捕获内生变量之间的关联，而非断言因果关系。

### 社会保障与医疗支出
- 总体事实：尽管2009年后出台多项强化社会保障的政策，但在疫情前政府在社会保障及医疗上的支出占GDP的份额并无明显增加；2016-2019年间医疗支出甚至有所下滑，2020年因疫情有所反弹，但相对国际水平仍处低位。  
- 实证要点（地级市横断面分析）：  
  - 社会保障支出对城市家庭消费影响显著：人均社会保障支出每增加1%，人均家庭消费支出将增加0.05-0.08%；按平均值估算，每年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00元人民币（相当于2019年人均社会保障支出的大约6%），城市人均年消费将增加大约90元人民币。  
  - 医疗支出对农村家庭影响显著：人均医疗支出增加1%，农村人均消费增加0.1-0.2%；按平均值估算，每年人均医疗支出增加100元人民币（相当于2019年人均医疗支出平均值的大约9%），农村人均年消费增加大约185元人民币。  
- 解释：城乡差异可能源于农村医疗支持不足，农村家庭倾向积累更高水平的预防性储蓄，疫情加强了这种效应。

### 家庭债务
- 文献与趋势概述：家庭债务增长对短期消费可能有促进作用，但长期看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当家庭债务与GDP比率超过门槛值时，长期负面影响加剧。中国超过一半的家庭债务与住房有关（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  
- 实证要点（面板回归，家庭微观数据）：  
  - 按揭抵押贷款及非住房债务的债务收入比与储蓄率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对城市家庭储蓄率的上升显著相关（图3，小图1）。  
  - 非住房债务对农村储蓄率的影响在统计上不显著，可能因农村家庭消费信贷渠道有限，非住房债务偿债负担较低。  
- 结论：较高且快速增长的家庭债务，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的增长，可能已开始抑制消费增长并提升家庭储蓄率。

### 住房所有权与资产效应
- 住房对储蓄的三类机制：首付效应（购房前储蓄增加）、抵押贷款效应（为偿付按揭而增加储蓄）、财富效应（房价上升导致房主感到更富有从而减少储蓄）。总体影响取决于这些相反力量的相对强度。  
- 实证要点（面板回归，资产与债务变量）：  
  - 净住房资产（总住房资产减去按揭抵押贷款）对城市和农村家庭储蓄率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存在显著的财富效应。  
  - 然而，财富效应远低于债务效应的影响，说明抵押贷款效应相对于财富效应对储蓄率的影响更强。  
  - 非住房资产对农村家庭具有显著的财富效应（降低储蓄率）；对城市家庭，非住房资产的债务效应可能主导（导致储蓄上升），因为城市家庭更容易获得消费信贷且非住房偿债负担更重。

### 收入不平等的角色
- 收入-储蓄不平等：地级市数据显示，家庭储蓄率通常随收入水平增加；2012年估计收入最低15%的中国城市家庭储蓄率约为11%，而许多国家收入最低的10-20%家庭储蓄率为负值（社会转移支付对其基本消费有重要支撑）。  
- 收入构成差异与不平等来源：使用家庭追踪调查将总收入分为工资、住房相关、商业相关及其他收入。非工资收入（尤其住房相关收入）不平等程度更高，推动总体收入不平等。  
- 房价与不平等：全国基尼系数（截至2019年）与房价失调呈正相关，表明房价上涨倾向加剧城市家庭收入不平等，因为高收入家庭通过住房相关收入获益更多。

### 政策意义与建议
- 总体结论：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并减少收入不平等可帮助降低高企的家庭储蓄率，从而支持均衡且包容的增长。  
- 具体政策建议（要点式列表）：  
  - 增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上的支出：  
    - 提高社会保障和医疗支出可增加家庭消费并减少预防性储蓄；对农村地区优先增加医疗支出、对城市地区优先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效果尤其显著。  
    - 失业和社会救助改革可增强家庭经济保障，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中央与地方协调、便利城乡保险福利互转、为农村居民与城市无业居民提供更多政府转移支付、提高低保给付金额、提高非缴款性质的基本养老保险给付。  
    - 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确保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社会保障。  
    - 虽然增加公共教育支出并不直接影响家庭储蓄，但可为贫困群体提供平等教育机会，帮助缓解未来收入不平等。  
  - 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以遏制家庭债务并缓解房价失调：  
    - 由于购房对储蓄的抵押贷款效应大于财富效应，应推宏观审慎政策以降低住房相关债务（例如限制偿债额-收入比率及提高首付比例）。  
    - 可考虑进一步降低偿债额-收入比率，并在计算该比率时将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家庭贷款也纳入考量。  
    - 限制房价过快上涨有助于改善收入不平等，因为高收入家庭通常更多受益于房价增长。  
  - 增加向贫困家庭的社会转移支付并改善风险共担机制：  
    - 扩大社会救助支出将有助于减轻收入不平等、降低低收入家庭的储蓄率，从而降低全国储蓄率。  
    - 引入自动触发的、非累退性的财政风险共担机制，以提升中央政府转移支付体系效率，通过更低成本实现相同再分配效果并改善财政风险分担，从而释放更多资源用于面向贫困群体的社会转移支付（基金组织，2021年）。

*Source: 1chnca2022002 - Section 2*

### Section 3

### 1chnca2022002 - Section 3

### 数据与实证方法
- 样本与数据来源
  - 地级市层面数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2019年期间296个地级市的经修订的家庭调查结果（缺失数据普遍）。
  - 家庭层面数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四轮，2012年至2018年（每两年一次），用于分析家庭债务和财富对家庭储蓄率的作用机制。
  - 企业层面数据：样本包含14,000多家中国非金融企业（其中2,200家被确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FV）），数据来自Capital IQ并整合万得（WIND）和彭博（Bloomberg LP）的信息。
- 地级市层面模型（逐年横截面回归，基于生命周期假说）
  - 被解释变量：log(消费_i)
  - 主要解释变量：log(可支配收入_i)、log(社会保障支出_i_ss)、log(医疗支出_i_health)、log(教育支出_i_education)、HPI_i（房价与可支配收入的比率，作为家庭财富代理）。
- 家庭层面模型（固定效应面板回归）
  - 被解释变量：savings rate_{j,t}（家庭储蓄率，限定样本储蓄率在-100%至100%）
  - 解释变量：log(可支配收入_{j,t})、滞后抵押贷款收入比 DTI_{j,t-1}^{mortgage}、滞后非住房债务收入比 DTI_{j,t-1}^{non-house}、净住房资产收入比 ATI_{j,t}^{housing}、非住房储蓄收入比 ATI_{j,t}^{saving}。

### 地级市层面：城市家庭 — 主要回归结果（因变量：Log（消费））
- 可支配收入系数（逐年）
  - 2015: 0.858***
  - 2016: 0.875***
  - 2017: 0.874***
  - 2018: 0.860***
  - 2019: 0.852***
  - 标准误： (0.038) (0.043) (0.044) (0.039) (0.038)
- 社会保障支出系数（逐年）
  - 2015: 0.055***
  - 2016: 0.072*
  - 2017: 0.060***
  - 2018: 0.066***
  - 2019: 0.051***
  - 标准误： (0.016) (0.017) (0.018) (0.016) (0.017)
- 医疗支出系数（逐年）
  - 2015: -0.020 (0.039)
  - 2016: -0.037 (0.045)
  - 2017: -0.015 (0.054)
  - 2018: -0.017 (0.041)
  - 2019: 0.007 (0.039)
- 教育支出系数（逐年）
  - 2015: 0.061 (0.035)
  - 2016: 0.004 (0.042)
  - 2017: -0.021 (0.051)
  - 2018: -0.028 (0.041)
  - 2019: -0.031 (0.039)
- 房价收入比系数（逐年）
  - 2015: 0.034***
  - 2016: 0.033***
  - 2017: 0.032***
  - 2018: 0.026***
  - 2019: 0.029***
  - 标准误： (0.009) (0.007) (0.008) (0.006) (0.007)
- 常数项（逐年）
  - 2015: 0.962**  (0.377)
  - 2016: 0.805*   (0.428)
  - 2017: 0.816*   (0.434)
  - 2018: 0.972**  (0.395)
  - 2019: 1.063*** (0.382)
- 观测量与拟合
  - 观测量：223, 219, 225, 211, 185（分别对应2015-2019）
  - R^2：0.845, 0.827, 0.819, 0.851, 0.864

注：* p<0.1; ** p<0.05; *** p<0.01

### 地级市层面：农村家庭 — 主要回归结果（因变量：Log（消费））
- 可支配收入系数（逐年）
  - 2015: 0.790***
  - 2016: 0.801***
  - 2017: 0.793***
  - 2018: 0.793***
  - 2019: 0.749***
  - 标准误： (0.030) (0.030) (0.029) (0.036) (0.034)
- 社会保障支出系数（逐年）
  - 2015: 0.123***
  - 2016: 0.092***
  - 2017: 0.080***
  - 2018: 0.044 (0.028)
  - 2019: -0.008 (0.031)
  - 标准误： (0.030) (0.028) (0.031) (0.028) (0.031)
- 医疗支出系数（逐年）
  - 2015: -0.048 (0.072)
  - 2016: -0.003 (0.068)
  - 2017: 0.023 (0.073)
  - 2018: 0.109* (0.059)
  - 2019: 0.177*** (0.047)
- 教育支出系数（逐年）
  - 2015: 0.077 (0.053)
  - 2016: 0.067 (0.057)
  - 2017: 0.046 (0.056)
  - 2018: -0.045 (0.045)
  - 2019: -0.053 (0.042)
- 房价收入比系数（逐年）
  - 2015: 0.012 (0.008)
  - 2016: 0.005 (0.007)
  - 2017: 0.005 (0.007)
  - 2018: 0.010* (0.006)
  - 2019: 0.008 (0.006)
- 常数项（逐年）
  - 2015: 1.619*** (0.276)
  - 2016: 1.569*** (0.275)
  - 2017: 1.660*** (0.272)
  - 2018: 1.697*** (0.337)
  - 2019: 2.183*** (0.323)
- 观测量与拟合
  - 观测量：202, 198, 207, 191, 172（分别对应2015-2019）
  - R^2：0.835, 0.831, 0.832, 0.830, 0.836

注：* p<0.1; ** p<0.05; *** p<0.01

### 家庭层面回归结果（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因变量：储蓄率）
- 城市（列 (1)）
  - 总收入: 18.889*** (0.576)
  - 抵押贷款收入比: 0.208* (0.119)
  - 非住房债务收入比: 0.323** (0.137)
  - 净住房资产收入比: -0.022** (0.011)
  - 非住房储蓄收入比: -0.114 (0.084)
  - 观测量: 18,469
  - R^2: 0.118
  - F值: 253.853*** (df = 5; 9528)
- 农村（列 (2)）
  - 总收入: 21.824*** (0.532)
  - 抵押贷款收入比: 0.287* (0.170)
  - 非住房债务收入比: 0.035 (0.084)
  - 净住房资产收入比: -0.054*** (0.012)
  - 非住房储蓄收入比: -0.443*** (0.153)
  - 观测量: 17,960
  - R^2: 0.171
  - F值: 393.048*** (df = 5; 9531)

注：* p<0.1; ** p<0.05; *** p<0.01

###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FV）：规模、相互关联与风险 — 主要发现
- 规模与增长
  - 依据2,200家LGFV的财务报表：
    - 2020年总体资产规模在2015年连续五年15%年增幅后，已达到GDP的120%。
    - 总负债年增幅约为16%，2020年达到GDP的75%（其中约三分之二为付息债务）。
    - 有形资产、金融资产、存货等构成变化：基础设施和存货等实物资产占LGFV资产的48%，低于2015年的52%；无形资产占4%。
    - 应收账款至少占GDP的18%（资产负债表中增长最快的部分）。
    - 存货投资相当于GDP的30%，在资产负债表中占比超过四分之一。
    - 对其他企业的股权和债务敞口至少相当于GDP的12%（可能更高）。
- 相互关联性
  - LGFV直接或间接投资近3,400家企业，并通过共同母公司与另外1,600家企业存在关联（合计约5,000家关联企业）。
  - 在这些关联企业中包括：1,000多家私人企业、58家银行、112家证券/保险/信托公司、至少660家其他LGFV。
  - 与LGFV有关联的国有企业占数据库内所有国有企业的48%，占国有企业资产的62%；有关联的私人企业约占样本中所有私人企业的14%，占私人企业资产的32%。
- 资金用途与效率问题
  - LGFV年度支出中80%至90%的资金来源为外部新增融资（主要为债务）。
  - 只有不到一半的支出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本支出；大部分用于运营费用（利息支付、工资）和金融投资（公司股权、贷款）以及土地和房地产存货积累。
  - 运营现金流为负的LGFV（其债务约占LGFV总债务的四分之三）在过去三年内至少将10万亿元人民币的净新增融资用于上述支出，年平均金额相当于非金融企业新增社会融资总量的20%至30%。
  - LGFV关联企业的资本生产率（以单位固定资产收入衡量）通常低于非关联企业，表明资源错配问题。
- 财务脆弱性
  - 风险债务存量（收益不足以覆盖利息支出）规模相当于GDP的37%左右。
  - LGFV报告的股本缓冲相当于资产的38%或GDP的45%，但应收账款和存货等风险提示该缓冲可能被夸大。

### 宏观金融稳定风险：传导渠道与情景
- 政策不确定性与融资条件
  - 投资者对省级政府支持LGFV的能力或意愿的担忧导致LGFV信用利差扩大，部分高负债LGFV新增借款渠道被收紧。
  - 若LGFV获得信贷的能力受限，可能出现约23万亿元人民币的运营现金流缺口（除非出售资产和/或得到财政支持）。
- 主要传导渠道（摘录）
  - LGFV作为投资者和担保人的角色减弱，限制其为新基础设施项目或为其他地方企业提供投资/担保的能力，从而影响相关企业获得信贷。
  - 银行业冲击与外溢：银行是LGFV最大债权人。截至2020年，高风险债务规模约为20.1万亿元人民币，占样本中LGFV债务总额的44%。即使违约率仅为5%，银行体系不良贷款可能增加约75%。
  - 区域性风险重新定价：地方国有企业和LGFV偿债困难可能导致投资者重新评估地方支持意愿，进而使该地区企业信贷渠道受到严重限制。
  - 财政—宏观经济反馈循环：LGFV融资受限导致投资缩减与经济放缓，同时对LGFV提供支持会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形成自我强化的负反馈循环。
- 风险溢出与系统性可能性
  - LGFV、企业与银行之间的高度相互联系意味着，即使不发生违约，信贷环境收紧、地方财政恶化和经济下行也可形成破坏经济稳定的反馈循环。

### 结论与政策建议（关键要点）
- 结论
  - 单靠限制LGFV增长或收窄融资渠道不足以解决问题，可能引发宏观金融不稳定。LGFV债务高企、与企业和地方政府高度相互联系、现金流不足，限制新融资可能产生负面宏观金融与财政反馈循环并导致区域系统性风险。
  - 因此，迫切需要全面的结构重组与财政制度层面的改革。
- 建议的配套行动（摘录）
  - 逐步取消隐性担保：逐步取消隐性担保是减少LGFV债务过度积累的关键，但须谨慎协调，以避免在公共财政薄弱地区引发宏观金融负反馈循环。
  - 完善公司重组与破产框架：建立有效的、市常化的重组与破产框架，支持庭外协商、混合重组和一般企业破产程序，以实现有序去杠杆与损失分担；培养专业化司法人员与破产管理人。
  - 引入全面的银行重组办法：增强银行普通股缓冲资本，提高吸收损失能力；对资本较弱银行可能需处置或关闭，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律处置框架；在建立银行处置制度后，可考虑临时的、由政府财政支持的中央处置基金（作为存款保险计划补充），并配套建立从金融行业追回损失的机制。
  - 法律与制度改革以处理政府债务问题并加强中央-地方风险分担：推进政府间财政改革，使中央政府收入与省级支出更匹配；将以往省级承担的部分教育和医疗责任集中到中央以减少地方借款需求；建立公共债务管理法律框架以对地方借款实施行政控制；完善财务报告制度与问责机制（加强审计与处罚）；加强财政状况较弱省份与强省份之间的风险分担（例如通过有条件的中央政府转移支付）。

*来源：1chnca2022002 - Section 3, IMF staff calculations and cited surveys/databases.*

### Section 4

### 中国的企业活力正在下降

### A. 生产率增长趋势与国有企业密集度概述
- 生产率趋势：
  - 中国全要素生产率（TFP）在2003年至2011年期间增长了约22%，而在2011年至2019年期间仅增长了5%。
  - 21世纪最初十年生产率快速增长的驱动因素包括：加入世贸组织、减少对外贸易壁垒、减少内部贸易与劳动力迁移障碍、以及国有企业改革。
  - 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生产率增长显著放缓，且人口结构与国家主导投资收益下降使长期增长更依赖重新激发生产率增长的能力。
- 国有企业占比与资本生产率：
  - 截至2019年，国有企业在行业收入和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7%和39%。
  - 制造业资产中，国有企业自2000年代初占比曾大幅下降但随后趋于平稳。
  - 制造业资本生产率（控制行业构成）显示，Private的资本生产率高于SOE的资本生产率。

### B. 根据制造业企业层面的数据进行的自下而上的生产率估计
- 数据与方法：
  - 使用BvD Orbis企业层面数据（2003–2018），在样本中将收入阈值设定为500万人民币以应对数据库早期阈值不同。
  - 数据平均每年涵盖约24万家企业；平均每年涵盖的制造业/采矿业国有企业约为2600家；2013–2018年平均每年涵盖的服务业国有企业为6400家（注：如排除需估算资产或成本的企业，则制造业国企为2400家，服务业国企为2900家）。
  - 构建的总体TFP序列为行业层面TFP的产出加权平均，产出以收入衡量，资本以有形固定资产衡量，并使用两位数行业缩减指数对变量进行缩减。
- 关键发现：
  - 自下而上的TFP估计表明，全球金融危机后生产率增长放缓；2013年后抽样变化增加序列波动，但总体看生产率增长在危机后明显减弱。
  - 我们的数据覆盖到2018年，制造业总收入平均占官方加总数值的72%。

### C. 关于中国企业活力持续下降的五个事实（核心证据与含义）
- 概览：
  - 五个事实包括：年轻企业占比下降；年轻企业生命周期增长乏力；年轻/小型企业受资本约束更深；资本配置能力减弱；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存在持续生产率差距。
- 事实1：年轻企业的收入与资产占比下降
  - 成立不足10年的企业收入占比从大约70%（2003–2004年）下降至大约30%（2017–2018年）。
  - 扩大样本（包括2017/2018年未达500万人民币的企业，使样本从约20万家扩展到70万家）后仍得出相似结果；服务业数据亦显示年轻企业占比偏低。
- 事实2：年轻企业在生命周期中的增速下降
  - 将样本分为2003–2010年与2011–2018年两期，计算各年龄组相对于16年以上年长企业的3年期平均收入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率。
  - 发现成立不足10年的企业在2011–2018年期间相较于2003–2010年的表现显著下降；在控制初始规模后，1–2年企业在2011–2018年的增长率仍显著低于2003–2010年。
  - 结论：年轻企业在改进工艺、质量提升或无形投入方面的投资较前十年减少，削弱了总体生产率增长动力。
- 事实3：年轻/小型企业资本约束更深
  - 2017–2018年间，年轻和规模较小企业的资本生产率（每单位资本的收入）往往远高于年长和规模较大的企业，表明资本重新配置潜在巨大收益。
  - 金融摩擦可能成为企业增长的重要障碍。
- 事实4：资本向高边际产出企业的配置效率下降
  - 总资产增长率的离散度从0.126（2003–2007年）下降到0.083（2013–2018年）。
  - 资本增长对于企业初始资本生产率（以收入/总资产衡量）的弹性从0.096（2004–2007年）下降到0.059（2016–2018年）。
  - 弹性下降在最年轻和最年长企业中尤为明显，反映资本配置更偏袒相对年长且生产率较低的企业。
- 事实5：国有企业长期低于私人企业的生产率
  - 国有企业收入生产率与资本生产率一直低于同行业私人企业；制造业中文本指出国企收入生产率缺口平均约为4%至5%（控制部门-年度固定效应）。
  - 资本生产率差距几乎完全解释了收入生产率差距；这种差距在服务业（2013–2018年数据）也存在，但略小一些。
  - Orbis数据显示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国企资本与收入生产率缺口在2004–2018年间持续存在。

### D. 地区差异与国有企业密集度的关系
- 研究问题与方法：
  - 探究省级国有企业密集度（定义为Orbis中确定的国有企业资产占比）与私人企业活力指标的关系，重点比较年轻企业（成立不足5年）与年长企业（成立16年以上）的3年期平均增长率。
  - 控制年度固定效应与部门或省份固定效应以消除共同时间趋势与不变特征。
- 主要发现：
  - 在国有企业密集度较高的省份，年轻企业相较于年长企业的收入增速、资本增速和TFPQ增速更为乏力（表1显示这些结果在统计上和经济上显著）。
  - 资本配置效率方面：将各省在2003–2007年与2013–2018年两时期的国企密集度按三分位分组，回归显示：
    - 2003–2007年未发现显著联系；
    - 2013–2018年，国企密集度中等和高的省份资本反应灵敏度明显较低（资本增速对滞后资本生产率的弹性在不同年龄组显著下降）。
  - 解释：在银行普遍向国有企业放贷或有动力向国有企业放贷的地区，地方银行体系的资本配置效率可能下降；国企密集度高不仅反映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也导致私人企业资源配置恶化，从而压制企业活力。

### E. 改革重点与政策建议
- 总体方向：推进完善市场机制的改革以促进生产率增长，兼顾直接资源重新配置收益与通过激发企业活力的间接收益。
- 具体建议（摘要）：
  - 消除市场进入壁垒（例如，进一步向国内外新企业开放非战略性行业）以促进竞争并改善要素配置。
  - 消除地区监管障碍，促进公平竞争，避免地方性保护性措施阻碍年轻企业成长。
  - 对抑制创新的市场力量实施透明且可预测的反垄断制度，并对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一视同仁。
  - 完善企业重组和破产制度，通过市场化退出不可持续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同时确保金融稳定。
  - 进一步的国有企业改革：
    - 直接效果：通过资源向边际生产率更高的企业重新配置，直接提高生产率。
    - 间接效果：降低国有企业密集度可以减少产品和要素市场上对国有企业的显性和隐性保护，激励年轻企业投资于生产率提升与市场扩张，增强企业活力，从而间接提高生产率。

*来源：IMF章节 “中国的企业活力正在下降”（使用 Orbis 数据与作者分析，2003–2018 年企业层面样本）*

### Section 5

### Section 5

### 分散化支付数据的影响
- 支付数据的分散化可能会削弱其使用价值，可能会加速金融科技业务模式的转型。  
- 商业银行可能会重振其在支付市场中被削弱的地位，而它们收集到的支付数据可能有助于增强其在提供信贷时的信用风险评估能力（Huang等，2020年）。  
- 支付数据收集和汇总领域可能会涌现更多商机。  
- 这凸显了在中国人民银行收集的数字人民币支付数据的使用方面制定审慎和透明的法规的重要性。

### 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宏观金融效益和风险
- 理论上，央行数字货币的跨境使用能够带来超出国内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包括进一步降低支付成本，以及提供更多跨境金融服务的机会。  
- 国际清算银行基于112个国家样本估算：一笔200美元的银行跨境汇款的平均总成本为汇款金额的10%（国际清算银行，2020年）。  
- 估算指出大部分成本为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费和相关成本，而央行数字货币可以通过实现多层次代理行结构的扁平化以及缩短支付链来显著降低这些成本（基金组织，2020年）。  
- 跨境使用央行数字货币还能利用单笔交易活动产生的大数据，方便家庭和企业获得广泛的其他跨境金融服务。  

风险与政策挑战：
- 跨境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可能会在数量上加强货币替代和货币国际化背后的激励因素，但不太可能从质上改变货币国际化背后的经济力量（基金组织，2020年）。  
- 外国央行数字货币可能会：  
  - 增加货币替代的压力，可能加剧货币错配造成的脆弱性，并削弱地方当局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  
  - 若缺乏适当保障措施，会为非法资金流动提供便利，加大监管当局实施汇兑限制和资本流动管理措施的难度。  
- 跨境支付场景中的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可能更甚于国内场景，因为跨境风险监测和监管协调要更为困难。  
- 多边合作对于解决中央银行关注的货币替代风险、资本流动的波动性、以及传染风险至关重要（国际清算银行等，2021年）。  

### 中国人民银行的跨境研究与试点举措
-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在积极研究跨境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包括数字人民币），并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启动数字人民币的技术试点，同时与其他央行和国际清算银行合作开展多边央行数字货币（mCBDC）桥研究项目，进一步研究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  

举措细节（按原文结构）：
- 数字人民币跨境测试：  
  - 尽管数字人民币现阶段主要用于国内零售支付，但技术上已经为跨境使用作好了准备（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a）。  
  - 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签署谅解备忘录，就央行指定的银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技术测试。  
  - 报道称该技术测试包括研究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港元的潜在干扰（例如，货币替代风险），以及实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快速支付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  
- 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研究项目：  
  - 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央行及国际清算银行开展该项目，研究将分布式账本技术和央行数字货币用于支持多边情境下实时跨境外汇支付对支付交易。  
  - 项目开发了一个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跨境走廊网络原型，以支持多币种并与新的或传统的国内支付系统对接。  
  - 项目目标包括缓解跨境资金转移的痛点（如效率低、成本高、监管合规复杂），评估CBDC在跨境资金转移、国际贸易结算和资本市场交易中的可行性。  
  - 项目采纳三项一般原则：  
    1. 不干扰其他货币当局或国际货币体系；  
    2. 遵守当地法规；  
    3. 实现不同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之间以及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与传统支付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  
  - 虽然数字人民币目前定位为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但其采用混合模式，灵活且适用于任何技术（包括分布式账本技术），因此可以适应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中的批发使用。  

### 政策原则与实践挑战（跨境使用）
- 中国人民银行承诺遵循上述三项一般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潜在的货币替代风险。  
- 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仍是一个重要问题，当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试点活动正在探索和测试实现方式。  

香港试点中的关键措施与挑战：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测试中实施的关键措施之一是数字人民币与港元之间的强制转换：来自内地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数字人民币付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收款人的港币账户中自动转换为港币，以降低货币替代风险。  
- 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局决定其本地个人或企业是否可以开设数字人民币钱包。若当地对开设数字人民币钱包没有限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商户原则上可以开设和持有数字人民币钱包，这可能降低强制转换在降低货币替代风险方面的效果。  
-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局强制使用港元的一种方法是检查 IP 地址。  
- 鉴于中国的资本账户还未完全开放，中国的资本账户限制和资本流动管理措施可能对数字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带来技术和政策的挑战。  

### 数字人民币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评估
- 数字人民币本身不太可能显著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 虽然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在量上加强货币替代和货币国际化背后的激励因素，但不太可能从质上改变货币国际化背后的经济力量（基金组织，2020年）。  
- 就数字人民币而言，尽管它有望降低支付成本，助力人民币国际化，但是仅靠其数字形式本身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因为对一国货币的国际需求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基本面、以及金融市场深度和开放程度，而人民币或数字人民币目前仍然无法在资本账户下自由兑换。

*Source: 1chnca2022002 - Section 5 (PDF).*

### Section 6

### 1chnca2022002 - Section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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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1chnca2022002 - Section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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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Source: https://www.imf.org/-/media/files/publications/cr/2022/chinese/1chnca2022002.pdf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