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对避税港问题

## Source details

**Canonical URL:** [应对避税港问题](https://www.imf.org/-/media/files/publications/fandd/article/2019/september/zh/tackling-global-tax-havens-shaxon.pdf)

## Other formats

- [Markdown version](/-/media/files/publications/fandd/article/2019/september/zh/tackling-global-tax-havens-shaxon.pdf.md)
- [Structured JSON version](/-/media/files/publications/fandd/article/2019/september/zh/tackling-global-tax-havens-shaxon.pdf.json)

---

### 规模与影响
- 避税港造成各国政府每年流失的企业所得税高达5000亿至6000亿美元（Crivelli, de Mooij, and Keen 2015; Cobham and Janský 2018）。
- 在流失的税收收入中，低收入经济体约占2000亿美元，在其GDP中的占比超过了发达经济体，并且超过了它们每年获得的外国发展援助资金（1500亿美元）。
- 根据估算，2017年仅美国的“财富500强”企业就有大约2.6万亿美元的海外收入；在2018年美国税改后，仅有其中一小部分资金回流美国。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加布里埃尔·祖克曼（Gabriel Zucman）估计，个人藏匿在避税港的资金高达8.7万亿美元（2017）。
- 詹姆斯·S.亨利（James S. Henry）估算，在避税港的个人资金总额高达36万亿美元（2016）。
- 两次估算均认为每年全球的个人所得税流失接近2000亿美元，该金额必须计入企业所得税总额中。
- OECD 2019年7月估算：90个国家共享了4700万个账户的信息，总额高达4.9万亿欧元；避税港的银行存款降低了20%—25%；申报前的自愿披露为OECD和G20成员国增加了950亿欧元的税收收入。

### 运作机制与受益者
- 避税港的功能被作者定义为：“为逃避财务法规、信息披露和刑事责任等提供了一条路径。”
- 利用避税港的主体主要是大型金融机构和其他跨国公司，导致竞争环境不利于中小型企业并加剧市场垄断。
- 避税港还为从事违法活动的精英提供藏身之地，牺牲大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
- 跨国公司通过关联公司间的转移定价，将利润从高税收司法管辖区转移到低税收司法管辖区；估算显示，美国跨国公司转移至避税港的企业利润从20世纪90年代的大约5%—10%增长到今天的25%—30%（Cobham and Janský 2017）。
- 主要的避税港大部分位于发达经济体或其领地：根据“企业避税港指数”，排名前三位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群岛和开曼群岛（均为英国海外领地）；根据“金融保密指数”，瑞士、美国和开曼群岛是私人财富避税的三大司法管辖区。
- 离岸资金通常会离开穷国，流向富国；避税港吸引着数十亿资金，对资金流出国和流入国都造成危害。

### 国际应对与政策工具
- OECD 两大计划应对避税港扩张：
  - 通用申报标准（CRS —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鼓励跨境财务信息的自动交换，以帮助税务主管部门跟踪纳税人的离岸资产。CRS存在漏洞，例如对真实护照持有者在避税港申请居住权的处理；美国在信息交换上存在更多漏洞（FATCA下美国收集海外美国纳税人信息但很少向海外分享），使美国成为主要的避税港之一。
  - 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项目：旨在针对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提高透明度并“根据经济实质调整税收”，但在OECD看来对数字化经济的成效有限。
- 2019年进展：
  - 2019年1月，OECD首次公开承认需要使用“超出公平交易原则的解决方案”。
  - 2019年3月，IMF总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称现行“公平交易原则”是“过时的”，并“对低收入国家尤其有害”，敦促逐步实现基于公式的收入分配方法。
  - 2019年5月，OECD发布“路线图”，建议改革包括：确定缴税地点及税基和征税的利润比例；以及让跨国公司按最低税率缴税。
- 替代国际企业税制：单一税制的公式分配法（formula apportionment）将跨国公司视为单一实体，并根据能体现真实经济活动（可能包括销售、就业和有形资产）的公式按地理区域分配利润。该方法理论上削弱避税港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存在技术难题和政治争议。
- 渐进路径：一些国家、美国的许多州、加拿大各省以及瑞士的许多州已在使用地方性或州级的类似分配方法；推动国别财务报告的披露可为公式分配提供数据支持。

### 影响评估与更广泛问题
- “金融过度发展”文献显示：金融行业发展在达到一个最优点之前有益，随后发展会开始损害经济增长；大部分发达经济体（包括美国、英国和其他主要避税港）已超过这一最优点，压缩金融行业规模可能促进经济繁荣（数据来源：Sahay and others 2015，数据于2019年7月更新）。
- “金融诅咒”概念：当金融行业规模过大时，会带来类似“资源诅咒”的负面影响，包括：
  - 技能外流（政府、工业与公民社会向高薪金融部门流失）；
  - 扩大的不平等并破坏增长；
  - 本地价格上涨使其他可贸易行业失去竞争力；
  - 商品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
  - 在低利率时发生的寻租行为与创业精神丧失。
- 秘密资金向西方政治体制渗透可能加剧金融诅咒、贫富不均、系统性危机风险及难以量化的政治损失；劳动力也可能随资金流动从较穷国家迁移至富国避税港。
- 对许多经济体而言，拥有离岸金融中心是“双输”的主张：既将危害向外传导给其他国家，也将危害向内传导给所在国。

### 政策建议与行动路径
- 四大核心要求（税收正义联盟）得到越来越多支持：
  - 跨境财务信息自动交换；
  - 金融资产受益所有人公开登记；
  - 国别报告；
  - 采用公式分配法的单一税制。
- 有效的国际响应必须包括对为逃税等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个人（包括会计和律师）实施强有力的制裁；针对个别金融从业者和机构而非仅针对国家，能推动实际改革（瑞士银行保密的历史经验）。
- 即使多边合作存在困难，国家也可以采取单边行动：摆脱逐底竞争、遏制避税港活动并提高本国公民福祉，是可行且有效的策略。

*尼古拉斯·萨克斯森（NICHOLAS SHAXSON），《毒油井》《金银岛》《金融诅咒》作者；原文节选自2019年9月《金融与发展》。*

---


_Source: https://www.imf.org/-/media/files/publications/fandd/article/2019/september/zh/tackling-global-tax-havens-shaxon.pdf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