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现净零排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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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脱碳
- 依据《巴黎气候协定》的构想，全球温升必须限制在1.5摄氏度。
- 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累积决定气候变暖，因此短期减排幅度比实现零排放目标的确切年份更重要。
- 要以中等可能性实现1.5摄氏度目标，需要立即减少碳排放；成本最低的方法是“到2030年将排放量缩减到2020年水平的大约一半。”
- 电力行业目前“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三分之一”。
- 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的产能增速已越来越多地超过化石燃料发电产能增长。
- 疫情期间电力需求下降表明：燃煤和燃气电厂因边际成本较高，会被率先关停，而太阳能、风能、核能和水力可以继续保障电力供给（Bertram 等，2021年）。
- 提高用电效率可在不牺牲系统产能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减排速度，未来十年尤为重要。
- 电力系统快速脱碳为发展契机；“到2030年，电力行业的排放量可以削减三分之二以上”（见文中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

### 土地利用与残留排放
- 土地部门既包括碳汇（如植树造林）、也包括碳源（如森林砍伐）及其他土地利用过程。
- 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我们甚至可以在2030年之前实现土地行业的碳中和目标”，但土地利用（主要是农业）将不可避免地继续通过排放甲烷和一氧化二氮加剧气候变暖。
- 对于剩余的低水平大气残留排放，需要迅速扩大除碳措施规模，包括：
  - 植树造林；
  - 空气中直接捕获碳并地质封存；
  - 生物能碳捕获与封存（BECCS）；
  - 利用生物质生产清洁能源并捕获永久封存二氧化碳。
- 需求侧行业（工业、建筑、交通）许多脱碳技术需直接或间接通过氢燃料实现电气化（如燃料电池、合成燃料）。这些技术尚未大规模推广，存在制度与环境挑战及成本与表现不确定性。
- 有可能出现净负排放（除碳量大于新增碳量），若所有技术方案发展都优于预期；若仅部分优于预期，仍有可能实现总体净零；只有当所有方案都落后或遭遇不可预见障碍时，净零将难以实现。

### 行业减排路径与时间表
- 在符合1.5摄氏度情景下，工业、建筑和交通的能源需求将成为2030年及以后化石燃料产生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来源。
- 要在截 止日期前后实现碳中和目标：
  - “工业、建筑和交通行业的总排放量到2040年必须减少一半以上”；
  - “到2050年，必须达到当前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

### 有序转型与政策工具
- 实现1.5摄氏度目标需迅速且全面改革；保障转型的包容性、公正性且不让任何人掉队，是持续获得政策支持的政治先决条件。
- 主要政策工具为碳定价，具体机制包括碳排放许可证市场和逐步提升的碳税。
- NGFS 的“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估计：
  - 到2030年，碳价格将在“每吨二氧化碳100美元至200美元之间”；
  - 在2050年之前，碳价格将大幅攀升；
  - 如果配套政策分散一部分脱碳压力，则碳价格有可能在长期维持在相对低位，例如在国际能源署的“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中，监管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时，“在2050年之前，碳价格将不会超过250美 元。”
- 碳定价的优势包括：
  - 协调各行业减排工作，未来可协调各国减排；
  - 提高监管政策确定性，激励长期投资；
  - 增加财政收入，为政府推行其他政策提供公共资金。
- 收入回流机制可确保碳定价不致使民众后退，若实施负责任的收入再分配，碳定价可成为累进性政策并获得政治支持。碳价收入还可支持面向未来的基础设施（例如电动汽车充电桩），帮助克服过时基础设施与技术溢出问题。

### 重要的国际合作与差异化责任
- 虽有部分国家制定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内净零排放的日程，但全球形势仍严峻，需彻底改变国际合作形式，确保所有国家按类似轨迹从疫情中恢复。
- 南方国家与北方国家承担不同责任：高收入国家应承认其历史责任，并在转型过程中为其他国家提供更多支持，包括更便捷的技术和融资渠道、增加直接投资等。
- 可推动国家间合作，成立气候俱乐部并采用差异化最低碳价标准：
  - 在中低收入国家推行相对较低的限价标准；
  - 在高收入国家推行较高的限价标准；
  - 这样可让中低收入国家从高碳价收入中获益，并降低碳泄漏（制造业、贸易、碳排放向不受监管市场转移）的风险；
  - 该方案有助于同时实现减排与维护公平贸易秩序。
- 虽然对不同政治制度实施此类计划具挑战性，但其潜在回报包括促进经济繁荣、推进经济现代化、构建健康且有弹性的社会。

*来源：克里斯托夫·伯特伦、奥特玛·埃登霍费尔、贡纳·卢德尔，《实现净零排放之路》，金融与发展，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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