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征税建立新的社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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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赋能
- 强调将“税收的 四个R”置于分析和政策的核心：revenue、redistribution、repricing、representation。
- 税收的功能：
  - revenue 与 redistribution：保障财政收入与再分配，确保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遏制不平等现象。
  - repricing：通过改变碳价或其他排放价格来应对气候变化，依赖税收的再定价功能。
  - representation：纳税是社会契约的粘合剂；纳税人有权追究政府支出去向，税收收入占政府支出的比例是提高政府水平、诚信和减少腐败的关键变量之一。
- 直接税（如所得税和利得税）比消费税更能加强政治代表性与问责。
- 现实问题：
  - 较低收入群体通常承担最多税负（按纳税金额占总收入比例计），但却被剥夺了相应权力。
  - 这一群体缴纳的税款绝大部分是间接税，消费税具有累退性，且因较不明显而弱化纳税人对政府问责的意识。
  - 被边缘化群体（女性主导家庭、残疾人、被种族化和边缘化的民族语言群体、LGBTIQ群体）更可能被排除在正规政府体系之外，系统性无法享受公共服务却承担过大比例的间接税。

### 国内税制障碍与国际规则失灵
- 国家层面政治激励失调：选举导向短期人气，鼓励降税和使用较不明显的间接税以避免惹恼选民，但中长期需要明显的直接税以强化社会契约。
- 国际税收规则的问题：
  - 现有国际税收规则及OECD的最新提议尚未要求跨国公司由经营活动所在的东道国征税。
  - 国际规则和方案仍不阻止匿名持有资产和获得收入，这一匿名机制助长个人税收滥用、腐败案和非法资金流动。
- “税务公正网络”提出的“税收透明的ABC”：
  - A：自动金融信息交换，确保母国税务当局知晓境外银行账户。
  - B：受益所有权透明，通过公司、信托、合伙及其他法律实体的公开登记系统提供透明信息。
  - C：国别报告，当跨国公司经营所在地与其申报利润和纳税的司法辖区不同时，对跨国公司进行问责的手段。
- 进展与不足：
  - 曾被视为乌托邦的想法在约10年内取得显著进展；八国集团确认将支持自动交换安排和国别报告，二十国集团原则上通过三项原则。
  - 但各方进展参差不齐，OECD的国际金融信息交换机制和私有国别报告机制将偏低收入国家排除在外，使其无法受益。

### 全球不平等现象
- 国际规则失灵造成全球征税权分布不平等：偏低收入国家被剥夺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收益与应计财富的征税权，其民众承担直接后果（失去公共服务、人类发展损失，包括成千上万的无谓死亡）。
- 2021年估计数据：
  - 全球税务公正联盟、国际公共服务组织和税务公正网络联合作出的估计：持有未申报离岸资产的个人和跨国公司的跨境税收滥用产生的全球税收损失合计约为每年4830亿美元。
  - 这一数额“足以让全球所有人接种疫苗三次还多”。
- 受损分布：
  - 绝对值上遭受损失最大的为OECD成员国（税收规则的主导者，多为原帝国主义国家）。
  - 但按国家税收收入或公共卫生预算占比计算，遭受损失最严重的是偏低收入国家（多为前殖民地）。
  - 部分最富裕的国家——OECD成员国及其属地——须对他国遭受的绝大部分税收损失负责。
- 作者用四个圈的文氏图来说明：一圈是靠帝国主义征服致富的国家；一圈是对气候危机负有最大历史责任的国家；一圈是从不公平全球征税权分布中受益最多的国家；一圈是囤积新冠疫苗和疫苗生产所需知识产权的国家。多数重叠的国家倾向将本国短期需求置于他国需求之上。

### 反思财政政策与政策建议
- 疫情提供了几十年来罕见的政治空间，可能推动重大税收政策改变以应对税收不平等。
- 讨论的可能措施包括：
  - 征收财富税（如阿根廷等国已采用）。
  - 对在防疫封城中实现巨额预收款项的企业征收超额利润税（如对亚马逊等企业）。
- 全球层面建议与机制（FAC T I 高级别小组建议）：
  - 订立一项旨在确保一致透明度的联合国税收公约。
  - 设立一个具有全球包容性的政府间税收规则制定机构——七十七国集团已支持该举措。
  - 设立征税权监测中心，就各国遭受的税收滥用行为提供一致的数据与分析。
- 政策制定者应“两手抓”：
  - 结合新的累进税政策与国内外透明度措施。
  - 以强化税收的四个R，实现在各个人均收入水平上的国家内部对社会契约做出有意义的更新。
- 警示：若不采取这些措施，可能既看不到必要的疫情应对措施或气候危机应对措施，也看不到遏制全球无谓不平等现象的进展。

*亚历克斯·科巴姆 (ALEX COBHAM)，税务公正网络组织执行长。 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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