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總結 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金融體系穩定評估
IMF News, June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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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總結 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金融體系穩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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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d: June 9, 2021
評估摘要與背景
- 發布日期: 2021年6月8日。
- 執行董事會於2021年5月21日完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金融體系評估計劃」評估。
- 評估指出:穩健的宏觀經濟及審慎政策多年來為香港特區提供重要緩衝,以應對當前的經濟放緩和未來的衝擊。
- 為應對新冠病毒疫情,當局採取了多管齊下的方式支持經濟及維持金融穩定。
主要宏觀金融風險
- 列舉的主要風險包括:
- 與中國內地的廣泛聯繫;
- 高地產估值;
- 在中美緊張關係升溫背景下的環球市場波動和本地風險情緒變動。
- 壓力測試結果顯示銀行體系能抵禦極端宏觀金融衝擊,且在流動性壓力測試下仍保持穩健,但以下領域顯示潛在風險:
- 境外銀行分行;
- 投資基金;
- 家庭;
- 非金融類企業界別。
銀行體系與監管建議
- 現狀:
- 銀行體系資本維持充裕,並持續錄得盈利;
- 不履行貸款比率持續處於低水平;
- 龐大外匯儲備支持下,聯繫匯率制度仍然為支持金融穩定的基石。
- 建議重點:
- 加強監察在香港特區同時設有境外銀行分行和本地附屬公司的銀行集團;
- 密切監察以多於一個機構營運的銀行集團的流動性風險;
- 確保銀行採用具足夠前瞻性的內部風險模型來監察中國內地貸款;
- 更細緻地監察家庭界別的償債能力、加強數據收集;
- 將非銀行類按揭貸款納入監管框架。
宏觀審慎政策與系統性監督
- 現狀與評價:
- 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的體制架構運作良好;
- 有關物業和逆周期緩衝資本的政策立場依然合適。
- 改進空間:
- 系統性風險監察和信息溝通可進一步強化和改善;
- 需檢討監管措施的優先次序及資源是否充足。
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與證券市場
- 保險:
- 保險業監管局的成立顯著加強了對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和監管。
- 證券市場:
- 自2014年之評估計劃以來,證券交易系統之規管及監管架構,以及與內地的監管協調,均予以加強。
- 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按揭貸款業務建議進一步納入監管範圍。
危機管理與存款保障
- 法律與機制進展:
- 《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處置條例》) 於2017年制訂,當局已建立全面的處置機制,危機管理架構顯著提升。
- 建議調整:
- 更新存款保障制度的某些部分,包括存戶優先待遇涵蓋範圍、存款保障委員會的職責範圍,以及檢討存款保障計劃基金的規模,使其與《處置條例》更相符一致。
金融科技與氣候相關措施
- 金融科技(FinTech):
- 當局積極推動金融科技發展;評估建議採取更主動的跨界別模式推動其發展,並鼓勵監管機構之間保持協調。
- 氣候相關政策:
- 評估歡迎當局計劃推行與氣候相關的強制性披露要求、共通分類目錄及風險評估;
- 執董會歡迎當局推出策略性優先政策應對氣候變化風險,包括實施強制性披露、共通分類目錄及風險評估等。
執行董事會主要結論與政策導向
- 執董會普遍同意2021年評估計劃的主要建議,並對香港特區金融體系的韌性表示肯定。
- 具體關注與建議包括:
- 持續關注高地產估值以及環球市場波動和本地風險情緒變動;
- 加強對家庭、企業及投資基金界別風險的監察;
- 支持加強監察同時設有本地附屬公司及境外分行的銀行集團及其流動性風險;
- 支持確保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法律上的運作獨立性;
- 鼓勵持續加強規管、維護法治,以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 鼓勵當局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上繼續精益求精。
來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 https://www.imf.org/zh/news/articles/2021/06/08/pr21163-hong-kong-sar-imf-executive-board-concludes-financial-system-stability-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