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component...
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性方法需要获得私人部门的资金支持
Loading component...
Loading component...
Loading component...
文章和其他材料中所表达的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一定反映IMF的政策。
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尤其是那些非洲国家,正挣扎着为它们无法承受的气候危机买单。
增加公共债务不是正确答案:气候投资需求超出了多边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而许多非洲国家已经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我们需要的是开创性的解决方案——主要是增加私人部门对贫困国家气候行动的投资。要做好这些工作,各国各自为政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加以调整,以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全球性目标。
这在非洲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因为在未来的几十年内,非洲将为人类人口的增长做出最大贡献。这将增加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时,该地区农业面临气候相关生产率损失的比例将更大。马里、尼日尔和塞内加尔的数百万家庭从其亲身经历中体会到了沙漠化的可怕,如果不采取气候行动,沙漠化将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非洲国家的大型沿海城市(包括人口最多的大都市拉各斯)对海平面的上升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根据其经济规模,非洲国家在避免遭受气候变化的最严重后果方面所面临的负担格外沉重。例如,根据世界银行的《2023年国别气候与发展报告》,到2030年,中国需要将其年度减缓气候变化支出提高到GDP的2%,而喀麦隆则需要将支出提高到GDP的9%。位于西非萨赫勒地区的布基纳法索、乍得、马里、毛里塔尼亚和尼日尔这五个国家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它们平均需增加的支出约占GDP的8%。
除了用于新冠疫情危机恢复的各项资源外,非洲大陆在现有的发展融资需求的基础上,还需要气候融资。许多非洲国家在卫生、交通和教育方面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或缺失,阻碍了经济增长,而其中一些国家通过举债来填补发展融资的缺口。
通过增加借款来为减缓气候变化买单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原因至少有三点。
气候友好型融资
在寻找新的方案时,一种可能性是用其他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融资安排来对举债形成补充。
非洲是在这场危机中创造契机的最佳地区。非洲大陆对能源的需求与其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潜力相吻合。非洲的太阳能潜力大幅超过了其化石燃料资源。如果高收入国家正在寻找市场,那么到2050年,非洲的粮食、能源和水的消费者数量将达到20亿。如果高收入国家需要的是劳动力和创意,那么非洲地区的年轻人正在寻找工作机会。世界可以选择避开即将到来的气候和发展融资的多重危机,为该地区迅速过渡到可持续能源和负责任的自然资源消耗创造条件,尽管该地区仍然是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大陆。
为应对这项挑战,我们需要全新的融资方式。考虑到未减缓的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我们在是否需要支出资金来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对于许多非洲国家来说,在开展结构调整方面,它们没有财政政策的回旋余地。
动员私人市场参与
私人部门拥有足够的资金,以支持每年气候变化适应措施1.3万亿美元的资金需求。从一些粗略的数据来看,在截至2023年3月的财年中,全球500强公司的利润超过2.9万亿美元,营业收入约为41万亿美元。仅就美国而言,2023年第三季度的国内私人投资总额约为5万亿美元。如果开展这些投资的公司在气候行动上团结一致,那么原则上,仅美国私人部门提供的资金就可达到全球可再生能源转型所需资金的15倍。
如果大多数公司将可再生能源转型视为其主要的商业机会,并拥有鼓励其在各国不存在壁垒的情况下开展投资的激励措施,那么这将给气候行动带来急需的推动力。如果全球碳定价机制对发展中经济体做出有力的收入分享承诺,那么这一方法可以对其他建立全球碳定价机制的工作形成补充。
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如何说服企业通过投资于最需要气候融资的低收入国家来保护全球共同利益?
广泛而言,政府可以通过任何措施组合向企业施压,要求其投资于绿色转型:如监管、与直接公共投资挂钩的税收,或“限额与交易”机制。中国的新能源汽车要求和美国加州的零排放汽车要求可作为使用监管措施的例子,这些要求使得企业大规模投资于新的生产系统。监管措施似乎奏效,但我们还需要更多措施。全球碳定价机制是税收措施的一个例子,而全球“限额与交易”机制可以被定义为限制基于化石燃料的经济生产,同时将可交易的碳信用额度赋予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生产,以及采用其他措施。最有意义的做法将取决于所需的投资类型,而每种做法的有效性将取决于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然而,无论每个国家的具体做法是什么,在公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利用私人部门的资金资源可以提高气候行动的有效性。
刺激私人投资的公共激励措施似乎对低收入国家需要及时采取行动的部分挑战特别有吸引力,尤其是对财政回旋空间较小的非洲经济体而言。然而,当前的公共激励措施往往是为了实现各国特定的气候目标而增加支出。在这方面,各国政策努力的不匹配之处在于,气候行动应该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最优结果为目标。
如果德国和英国等北欧国家的政府花费数十亿美元在其国内安装太阳能电池板,而这些太阳能电池板可以在科特迪瓦或加纳等热带地区多生产40%的能源,那么这就是政策的失败。同样,在加利福尼亚州花费数十亿美元建造新的风电场,但这些风电场每美元的能源产出低于在肯尼亚的可比投资,这也是政策的失败。如果赤道附近地区巨大的可再生能源潜力能够通过贸易融入全球价值链,并产生能够回馈给德国、英国或加利福尼亚等投资来源的气候收益和利润,这可能是本世纪的政策胜利。
双赢的解决方案
为了全世界的利益,我们需要加快非洲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转型。如果我们的做法正确,我们有可能实现双赢。当地经济会受益,因为投资推动了当地的发展,而全球经济则从持续产生的利润和规避掉的气候损失中获益。政策对这种双赢局面形成阻碍的原因在于,全球气候行动的协议没有约束力,而私人行为体在气候行动上的支出所产生的回报受到国界的限制。
非洲目前的能源投资模式既蕴含着进一步改善的机会,也显示出因缺乏协调一致的激励措施而导致的制度失败(Olabisi、Richardson和Adelaja,2022年)。2012年至2021年期间,二十国集团(G20)和多边开发银行向非洲国家提供的公共和私人能源投资平均每年约350亿美元。其中由私人部门提供的资金比例略高于40%。最大的一笔融资(835亿美元)流向了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项目(Moses,2023年)。对其他能源的支出(包括太阳能、水电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均远远落后。企业愿意投资以满足非洲的能源需求,因此投资负担并不完全落在公共部门身上,但是企业投资注重短期收益——比如化石燃料带来的收益。试想一下,如果建立一个全球气候基金,用于提供边际激励,使私人部门在非洲太阳能和风能投资方面的回报率高于天然气项目的收益,这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在某种程度上,政策制定者和私人部门将不得不同意,从私人企业的业务中获利的更优方式必须在生态上可持续。或者更进一步,这种方式应该对地球具有修复作用,以改善子孙后代的生活质量。在正确的政策引导下,私人部门及其相关的股票市场可以比政府通过纯粹举借公共债务更快地为绿色转型提供资金,从而拯救全球的共同利益。
今天,我们在可再生能源业务中拥有具有重要全球性影响力的私人公司,而在三十年前,这些公司(几乎)不存在。在正确的公共政策指引下,越来越多的规模数十亿美元的可再生能源公司拥有进一步成长的空间。保障气候行动的有效性所需达到的速度(特别对许多非洲国家而言)需要私人部门的倡议和精明的全球治理。让我们畅想这样一个未来:大多数公司都追求全球生态的可持续性,因为这将决定它们经济上的可持续性。